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恋在校园,我们可不可以做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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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7-08-11 14:22:24
充满可乐与薯片的速食时代,爱情已从相识相知相爱简化到上床做爱分手。在“一夜情”和“换偶”的面前,爱情已貌似一个进城的乡下孩子,没爹没娘没长相,身份不明让它形迹可疑,衣裳破旧没人收留。这没什么奇怪,数码群众全在去往西藏的路上一边自拍一边换偶,玉米与花生正在酒店一边投票一边玩一夜情。所以,爱情也只能依靠一些轰轰动动的爱情事故,才能被人暂时地收养,并制造一种“爱情没死”的幻像。
在弥漫着权利与交易的宾馆和KTV之外,爱情已被围追堵截到黄昏时刻校园甬道的石凳上,或者承载在选修课上课桌底下偷偷传递的纸条。随着钟点房和碟吧的兴起,那里随处可见爱情的副产品——避孕套。避孕套,多么伟大的发明!在它被拆封之前,多少山盟海誓都奔放地拥挤在赶往喉咙和舌尖的路上?
琼瑶的剧本已然成为一个兜售爱情的便利店,让无数处在暗恋期的少年重复刷新它的收视率。《窗外》打响了新中国师生恋的第一枪,而《又见一帘幽梦》则是《还珠格格》的变本加厉版,在铺天盖地的批判中,我们只听到一个关键词——恶俗。我们不得不认同:无休止地意淫会让人持续尖叫到高潮并致人死亡的。
我们的时代,请琼瑶走开!
剥离情节,我们只能看到一堆眼泪和感叹词。
在“穷人不配拥有爱情”的论调支配下,爱情正在蜕变为一种隐秘的感情制度。爱情已不再是一个人的坚持。在以汉堡为主食的快餐文化领域,它只能是一个身体对另一个身体的侵略。在这个爱情的荒年,琼瑶的歇斯底里只能是一枚医治癌症的创口贴。
“玻璃”与“拉拉”,迷失性别的爱情在唾沫不能抵达的黑暗角落维持着做人的尊严,在法律不被允许的范围内,与欲望做最后的巷战。《断臂山》、《蝴蝶》、《刺青》……导演们都前仆后继地描述“同志生活”,然而爱情的性别歧视并未因为“同志电影”的票房高产而消除。
在青春痘的勃发期,“爱是做出来的”成为一种普遍信仰。
于是,我们脱下衣服,爱情哭了……
恋在校园,我们可不可以做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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